索引号 | 001008003015064/2018-0004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雁荡山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8-1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1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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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 通 知
各办局、直属单位、旅游集团: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保障全市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8〕1号)要求,决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开展201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10月30日上午8:30至11:30; 二、献血地点: 雁荡山管委会B幢一楼工会活动室 三、要求: 1、参加献血人员必须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 2、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无献血禁忌疾病。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酗酒。当天必须吃早餐,需清淡,不要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等食物。 4、各单位、各部门请妥善安排参加献血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 附件: 2018年度各单位、各部门无偿献血人员建议数分配表
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工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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