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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64/2019-0009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雁荡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对《雁荡山白溪4号堰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07-15 12:30:26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号:[ ]

关于拟对雁荡山白溪4号堰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雁荡山白溪4号堰坝工程

乐清市雁荡镇响岭头村白溪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雁荡山景区内的水资源涵养保护工程子项目,主要任务是在白溪设置垒石堰坝和截水墙,抬高地下水位,防止溪水从河床下渗漏流失,形成连续的水面景观,为游人提供最佳的水景观体验。本项目拟建白溪4号堰坝位于乐清市雁荡镇响岭头村白溪干流,雁荡山银苑饭店桥下游约30米处,堰坝堰顶高程45.2m,堰体长度35m,堰高1.2m。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墙、坝体、景观石、汀步及亲水平台等。

2019711日在雁荡山旅游政务网发布平台刊登了该项目的受理公告

建设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雁荡山白溪4号堰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施工期

1)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扬尘包括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行驶、砼拌和机运行、水泥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堆场扬尘,将对施工场地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环评中提出的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所以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启动率低,只提供停电时本项目必要设施的运行,S02排放量很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2) 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可利用附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至施工场地沉淀池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道路洒水,不得直接进入附近水体;施工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可回用作为施工用水,沉淀的泥浆全部统一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具有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由密闭槽车按指定路线外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区域消纳;在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尾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堆场上方设覆盖物,石灰、水泥等物质不得露天堆放。废水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的工作时间,对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当班的时间进行;施工机具要经常检查维修,保持正常运转。振动大的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可在机器基础与其他结构之间铺设具有一定弹性的软材料,如毛毡、橡胶板等,以减少振动的传递,从而起到隔振作用。

项目施工期间应进行公示,公告周边敏感点并证得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同意。

因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影响,非长期影响。项目竣工后,施工噪声自然消失。

4) 固废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废混凝土块、水泥砂浆等建筑垃圾及开挖碎石等。固废按要求做好回收利用、收集清运,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分期分段施工,施工影响较为短暂,在施工结束后可较快得到恢复。只要做好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时应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为原则,在施工结束后妥善做好植被绿化和景观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6)水土保持影响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好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及防治措施的效果,并及时采取补充措施,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治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和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在施工中和结束后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低。此外,项目在施工中虽然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本项目建成的垒石堰坝和截水墙,抬高地下水位,防止溪水从河床下渗漏流失增加了来水量,能够改善附近水系的水质、完善附近水系引水补水系统,各种生物的生境都将改善,一些不适宜在原来环境生活的浮游生物可以在河道中生长繁殖,一些非耐污性的鱼类也可以迁移到此定居,各种生物的迁入,使项目河流的物种多样性得以增加,有利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

而且本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增加蓄水资源,采用地下截水措施防止溪水从河床下渗漏流失,减少河床长期干涸、砂砾石层裸露现象,避免河床水景观的缺失,同时增加景观流水效果,改善水景观品质,提升周边区域整体水景观品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2180069 传真:62180016

通讯地址:乐清市雁荡镇雁山路8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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