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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64/2021-00081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雁荡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3-15 09:35:20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号:[ ]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有关风景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雁荡山风景旅游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快融入温州市“1+4”旅游功能区和乐清市“一心三带四区”旅游体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雁荡山风景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规划、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3.根据温州市、乐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制订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受乐清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管理雁荡镇。负责区域内社会和行政管理等事务;承担行使委托职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的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宜。

5.负责所辖区域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按县级审批权限审批、审核投资项目,依法对所辖区域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组织招商引资工作;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区域内的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各项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旅游要素环境,推进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统筹水平;编制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区域的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编制区域的总体规划、分区详规、重要的专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

6.负责对雁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及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旅游对外宣传组织、旅游景点和市场的管理。

7.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组织接转、管理雁荡镇的税收和有关规费;管理雁荡镇土地出让收益留成部分;编制申报所辖区域建设发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

8.负责受温州市、乐清市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协调和实施所辖区域的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管理乐清市有关职能部门设在雁荡山派驻机构的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雁荡山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承办旅游景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

9.负责所辖区域旅游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工作,组织旅游客源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辖区内风景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0.承办温州市委、市政府和乐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温州市雁荡山后勤服务中心、温州市雁荡山博物馆和温州市雁荡山旅游质量监督所预算。

二、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449.83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144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9.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1449.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83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49.83万元,占100%,其他支出为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9.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9.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83万元。

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9.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7.28万元,主要是新编人员增加带来的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49.83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7(类)01(款)01(项)1017.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207(类)01(款)99(项)369.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3)208(类)05(款)99(项)62.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本级、温州市雁荡山后勤服务中心、温州市雁荡山博物馆和温州市雁荡山旅游质量监督所4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9.83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当年预算额度均为机关正常运行经费,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207(类)01(款)01(项):指行政运行。

11.207(类)01(款)99(项):指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2.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21年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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