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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64/2021-0008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雁荡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1-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19 11:10:28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8月15日,温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0日,温州市委巡察组向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党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带头抓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和主任碰头会1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全程跟踪督导,坚决贯彻好巡察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坚决整改好问题短板。严肃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决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深入反思、着力建立和完善一批管用实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努力通过整改一个问题、整治一个领域、建立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

巡察整改以来,市委巡察组反馈3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59条,已整改14个问题(140条整改措施),后续整改19个问题(19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88.05%。在巡察整改中,立案4件、了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处分2人(记大过1人,记过1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23人,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35627.72元;办理了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9件,办结率90%;新制定制度27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雁荡山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委党委会再次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次与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接,召开5次《雁荡山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含《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专题讨论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十四五”规划》定稿,多次赴北京、杭州对接总规审批工作,委主要领导与温州市人大多次对接立法工作,当前已有《立法论证报告》。

(二)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对2013年来景区资源生态破坏案件和环境资源保护进行全面排查,召开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召开雁荡山片区基层站所座谈会。整改以来,组织专项景区巡查6次,59人次参与,在核心景区主路段修复数字监控并投入使用。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委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出台《雁荡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1名主要责任人作出调离岗位处置,辞退2名护林员。

(三)重视民生发展科学统筹未来。全面排查景区内涉及民生事项,启动响岭头村路灯建设、松垟村便桥建设、景中村新建公厕、景中村农村饮用水1、2号泵站等项目,完成雁荡镇松溪大道公厕、仙溪镇南阁公厕、湖雾镇三界桥村公厕等。启动安置房建设项目,成立雁荡镇泽前村安置房项目政策处理专班,于12月份地勘进场;大荆镇西二村安置房项目完成方案设计会审稿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并对接推进施工图设计。启动城镇详规修编工作,完成雁荡镇泽前地块详规修编并公示;完成大荆镇西二村地块规划修编及红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工作。  

二、关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四)强化雁荡山发展“一盘棋”意识。完成班子分工调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申报国家公园(自然公园)为契机,强化雁荡山发展一盘棋。多次与乐清市人社局对接,制定解决景区管理总站人员退休后生活待遇方案。成立提升干部精气神工作专班,拟定《“重振雁荡山雄风”的若干措施》(建议稿),充分发挥旅发集团融资平台的作用,实行全员营销、财政收入倍增计划。对2名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全面排查2019、2020的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向中共浙江省委改革办专题报告《关于进一步完善雁荡山管委会人事体制的报告》;调整完善雁荡山管理体制专题报告《关于要求将雁荡山管委会列入参公管理的请示》(初稿),形成《乐清市委市政府支持雁荡山发展若干措施》报告,拟定《乐清市委关于“重振雁荡山雄风”的若干措施》(建议稿),争取纳入乐清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定国资管理内控基本制度。

(六)强化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调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健全学习制度,配备学习秘书,2020年度集中学习研讨15次。建立舆情监控工作群;进一步调查核实灵峰古洞逼客烧香及舆情事件,现灵峰古洞有专人管理,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经常联系乐清市委政法委(防范办)等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涉教人员动态,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户籍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特定敏感时期会同属地乡镇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人员失控。

三、关于“推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七)充分发挥全市旅游龙头作用。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开展雁荡山旅游推介10场;完成《金秋旅游好去处》、《跟着故事去旅游:雁荡山》、《与你同行雁荡山》等视频拍摄并在央视频道、新媒体平台推播;在《诗画浙江》全域导览APP投放雁荡山核心景区文字介绍和图片;在安徽26个高速服务区投放32幅镜面广告;与省内外地接社签定《2020年雁荡山风景区票务优惠合同书》,开通温台两地、省内外客源地旅游散客班专线22条。完成《雁荡山康养》、《雁荡山研学》手册制作,推出雁荡山特色疗休养产品;完成《雁荡山发展红色旅游的行动方案》(拟稿)、《雁荡山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实施方案》(拟稿);共举办以“旅游+”为核心,融合体育、文化、红色、研学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和研讨会6场。成立5A办,设立5A专员,组织中坚力量成立5A管理队伍;制定《雁荡山5A景区常态化提升管理责任制督考工作方案》(拟稿);邀请专家实地暗访方式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制定《2020年雁荡山5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任务分解表(第一批)》37项。联合市场监督、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组织打击黑车联合执法行动3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3辆;针对黑导野导专项巡查18次,处理人员4名,立案处理摄影人员投诉1起,打击拦车拉客共计23次。

(八)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成立产业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举办2020年中国(雁荡山)火山岩与火山地质公园论坛会,开展雁荡山水上运动基地揭牌仪式暨雁荡山水上嘉年华活动;“飞越雁荡山”VR项目,汽车露天影院等业态开始试营业;雁荡山房车营地、一撮毛酒吧、雁艺社文旅小微园已进场施工。构建“5A+5G”主题智慧景区,举办非遗系列活动,雁荡山灵岩景区完成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龙鼻洞修缮提升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九)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2014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招商项目进行分析,多次对接国家林草局,争取总规早日批复;着重对20个招商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重新梳理明确10个项目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完成名景山庄和建国度假酒店招引落地,积极对接有实力的央企和上市企业,委领导4次赴西安、贵州、湖州和上海等地考察;建立企业名录库,调整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明确完善雁荡山大唐旅游度假村、雁荡山旅游综合体等17个重要项目入库。制定《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班子成员、业务办局“一对一帮扶”机制。对1名招商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十)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修订《雁荡山风景区议事规则》,整改以来共召开主任办公会4次,党委会4次。积极与温州博物馆对接,相关字画已移交温州博物馆代管。全面排查党委会研究事项未落实议题。对1名处室责任人提醒谈话。

(十一)加快旅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梳理修订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试行,积极向温州市委请示尽快明确集团主要负责人。推进旅发集团机关化整改,召开会议研讨集团董事会职权、三重一大”决策范畴及需上报管委会事项,初步拟定旅发集团公司组织架构优化方案;拟定集团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全员绩效考核。雁荡山山庄完成温州财政局10%的股权划转;百乐大酒店已将相关划转资料转交温州组织部,继续对接温州相关单位,加快雁荡山山庄、百乐大酒店等经营性资产的划转,切实发挥旅发集团投融资平台作用。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十二)持续推进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收发文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2020年度述政汇报,在党委会集体测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2020年度考核优秀3家单位。针对发文数上升问题,对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谈话;针对考核流于形式问题,对1名责任人提醒谈话。针对违规参股经商问题,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处理,并对所属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现象。出台《雁荡山风景区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健全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整改以来执法中队共检查11次,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6次,拆除违法建筑约390㎡;将执法案件统一录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行政处罚—结案归档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办理案件。给予1个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1人,并作调离岗位处理;党内警告处分1人。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十四)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修订完善《雁荡山管委会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明确1名处室负责人分管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办公用房管理人员。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复函》,巡察期间发现的超标办公室即查即改,对4名当事人诫勉谈话,对1名分管处室责任人诫勉谈话,党委作书面深刻思想检查检讨。      (十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与中国农业银行对接办理编内人员公务支付信用卡,以信用卡代替公务卡。修订完善《雁荡山管委会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建立接待工作联合审查制度,严格实行相关流程,所有材料电子扫描报监察室备案,自整改以来共联合审批13次、备案13次。与雁荡山山庄、芙蓉宾馆等10家单位签订定点接待协议实行定点接待。全面排查签单挂账、无公函接待现象,分管领导召开专题讨论会,明确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凭公函接待。要求2名接待经办人作书面检查,对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十六)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修订完善《雁荡山管委会机关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每月对公车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公示,重新梳理公车定点维修点,对未在定点维修点的费用不给予报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

七、关于“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十七)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制定《雁荡山管委会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和《雁荡山管委会系统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全面排查2013年至2020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停发2020年乡镇工作补贴;收回一般工作人员1年乡镇工作补贴,收回委班子领导3年乡镇工作补贴。停止发放驾驶员里程补,并对2018年7月至12月发放的驾驶员里程补贴进行清退。对临聘的3名临时人员清退2017-2019年年休补。

(十八)进一步规范经费列支。开展自2013年以来经费列支自查,收回往年核查出来应收未收的差旅补助超标部分,修改保教费报销制度并执行温州市现行规定;与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约定书对2016、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给予1名违规报销的工作人员诫勉谈话处理,1名虚开发票的责任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雁荡山管委会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试行)》,明确1名处室负责人分管出入境管理工作,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证照专管人员;证照现已全部集中保管,定期汇总出入境管理情况;对分管处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另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政务记大过1人。

八、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得力”的整改情况

(二十)强化重点领域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邀请乐清市财政局作“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规定的讲座”,出台《关于雁荡山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做好风险点排查,整理出2013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清单,梳理出6个一级风险点。将政府采购类项目纳入乐清市财政局审批监管范畴,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2019〕70号会议纪要要求统一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乡镇招标平台完成招标。整改以来,项目招标无采取邀标方式。批评教育项目责任人3人。

(二十一)大额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全面排查委系统大额采购实施情况,与属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村委会沟通联系村霸地霸行为。印发《雁荡山管委会小工程和小额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雁荡山旅发集团经营性策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雁荡山旅发集团大型活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将雁荡山管委会大额采购纳入乐清市政府采购监管体系,邀请乐清市政府采购方面专业人员详细讲授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完善公开招标制度及规范采购监管行为,经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景区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投标,雁荡山鸣玉溪3号堰坝工程、大龙湫啄木鸟观景点滑坡游步道修复工程等项目都已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二十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收回聚宝堂、星辰旅游购物中心部分租金,解除与星辰旅游购物中心合同并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缴。制定内控基本制度,完善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雁荡山山庄完成10%股权划转;名景山庄2019年对外招商成功,雁荡山研学营地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5日投入试营业。对1名存在内部承租问题的工作人员政务记过处分。

九、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二十三)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从2020年起党建分值由原来的35分提高到50分(总分1000分),并单独组织考核,12家党组织完成年度党建述职考核。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落实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完成2020年度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定《雁荡山管委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召开第四季度党建工作例会暨模范机关互学互比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模范机关和中组部有关机关党建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建设,2020年10月起,开展“每双月一主题”互学互比活动,目前管委会所属党支部和旅发集团党委已三次开展政治型、服务型和责任型互学互比活动。对9名2018年未按规定上党课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二十四)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排查、登记管委会系统在编不在岗党员基本情况,成立乐清市雁荡山旅游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和乐清市雁荡山旅游企业服务中心退休党支部,划转四家关停企业中事业编制党员,撤销雁荡山旅行社党支部和灵峰饭店党支部,对朝阳山庄、雁荡宾馆党支部进行改选,四个支部已于2021年2月份完成选举。针对流动党员失于管理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和批评教育1人。

十、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二十五)从严从实清理规范“三超两乱”工作。制定《雁荡山管委会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相关干部人事政策文件,与乐清编办初步对接中层职数及编制。对1名责任处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二十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雁荡山管委会委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清市编办对接委中层职数及编制的审核事宜。全面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发现29位干部存在阴阳历换算、填写错误的情况(包括巡察反馈的不一致情况),现已经党委重新认定,全部认定通过,对1名责任处室负责人予以约谈,对其中3名当事人予以约谈。

(二十七)严格管理增强机构编制意识。出台《雁荡山管委会跨部门交流编制、工资随岗迁转制度》。截止目前,已有3人的人事、工资关系按规定迁转至各自所在单位。管委会主要领导在班子会议上做深刻检查,确保今后在编制工资关系迁转问题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整改情况

(二十八)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制定《雁荡山管委会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全面排查梳理管委会干部队伍结构,建立39人优秀干部储备库(其中正科级8人、副科级6人,股级25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全面梳理年轻干部专业和结构;将新考录的管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选派到景区站、集散中心等一线岗位进行锻炼。2020年联合乐清市人社局引进高学历紧缺人才3人已全部到岗,2021年继续引进全日制硕士以上人才4名。将干部职工工作表现与职称评选、年底评先评优挂钩,组建工作专班,制定《雁荡山管委会提振干部“精气神”工作方案》,成立“百日攻坚”大行动七个工作专班,开展2020年度述政考核工作。

(二十九)多措并举处理混编混岗现象。出台《雁荡山管委会防止干部混编混岗管理办法》,全面排查管委会本级、三家直属事业单位和旅发集团人员在编在岗情况,13名工作人员已按规定将其人事关系转入雁荡山管委会和旅发集团。 

(三十)全面登记清理“裙带关系”。制定《雁荡山管委会亲属回避制度》、《雁荡山管委会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所有委管干部近亲属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对部分近亲属在本系统工作较多的人员,结合2021年上半年中层干部调整,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三十一)进一步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次,开展2020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考核,2021年2月7日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主要负责人找每个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话,交换意见进一步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廉政谈话制度》;2020年共开展督促主体责任谈话27人次。巡察期间对不规范的廉政档案立即整改,现干部历年信访举报及核查情况等已全部归档备查。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和违规违纪人员谈话共61人次。针对廉政提醒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对2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三十二)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调整纪委书记分工,聚焦纪检主业。建立《委机关纪委例会制度》;2020年以来机关纪委共召开例会8次,其中巡察整改(10月)以来召开3次。组织纪检业务学习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对接,强化自主办案,2020年以来纪检系统共查办案件12起,立案11起,合计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警示谈话1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23人,批评教育9人次,通报批评2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再排查工作,督促出台《关于雁荡山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活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启动小微项目备案工作。开展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专项督查,要求总积分少于100分的9名党员作出书面检查反思。开展廉政主体责任谈话,委纪委书记谈话4人次。对2个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并发文通报。

十三、关于“对巡察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三十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的后半篇文章。建立《雁荡山管委会巡察整改督查制度》,明确将上一轮作风巡查整改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纳入本轮巡察整改督查内容;成立巡察整改联络员工作协调小组,召开巡察整改联络员工作汇报会4次,开展巡察整改督查5次。明确委纪委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增加委纪委审核把关环节。召开2016年度作风巡查整改和2019年主题教育检视“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再次梳理上一轮作风巡查整改和主题教育中查找的问题,形成《温雁管2016年度作风巡查整改“回头看”汇总表》。2019年主题教育中查找的15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11个,剩余4个问题需长期整改并坚持。上一轮作风巡查整改成效一般的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剩余1个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

下一步,雁荡山管委会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抓紧抓牢“两个责任”。以“重振雁荡山雄风”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规章制度的落地执行,在工作中严格落实《雁荡山风景区议事规则》、《雁荡山管委会接待工作管理规定》、《雁荡山管委会小工程和小额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活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当前雁荡山正处于转型提升、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以此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坚决彻底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浙江省委、温州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雁荡山管委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推进雁荡山各项事业的发展,重振雁荡山雄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2180018;邮政信箱: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办公室(邮编325600;电子邮箱:2073396919@qq.com)。

中共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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