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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雁荡山风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4-01-20 10:28:5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 作者: 字号:[ ]

各部门、景区管理站:

  为加强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进一步体现国家5A级风景资源的价值,根据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雁荡山风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的批复》(乐发改〔201365号)和《关于调整雁荡山国家森林公园净名谷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乐发改〔201364号)文件 精神,现就调整雁荡山风景区部分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雁荡山风景区部分景点门票价格

  灵峰日景调整为50元/人次;灵峰夜景调整为50/人次;灵岩景区调整为50/人次;大龙湫景区调整为50/人次;方洞(景天湖)景区调整为40/人次;三折瀑景区调整为20/人次;羊角洞景区调整为20/人次;净名谷景区调整为30/人次。显胜门景区继续保持15/人次;雁湖景区保持15/人次。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雁荡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现役军人(武警)、记者、僧尼、导游、离休干部、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革命伤残军人、烈士家属、满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可凭有关证件免收门票;满6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门票减半收取。

  2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青少年购票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门票价格收费标准自2014年215日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请相关处室、景区管理站及有关单位做好新收费标准实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

  20141月2

抄送: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旅游局,乐清市委办、市府办,雁荡山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