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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6-10-17 0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雁荡山管委会 作者: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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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8号提案的答复函 

 

温雁管提案〔2014〕2

吴一琦委员:

  你向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雁荡山旅游景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雁荡山旅游景区管理的建议,我们认为你指出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而且非常详细、全面,提出的建议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1、改善交通现状。我们已着手建设大型文化旅游集散中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76亩,总投资约2.1亿元。项目包含有大型停车场、游人中心、换乘中心、集散广场、风景区形象标志、景观绿化等部分,集停车、售票、换乘、展示、信息指挥系统、导游服务、购物、餐饮等综合功能为一体。建成后将极大改善雁荡山的基础设施状况,缓解日益增长的游客量和落后的交通环境之间的矛盾,提升雁荡山的整体形象。目前,该项目的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但是,在大型文化旅游集散中心未建成之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尤其是在节假日,参照《汽车自驾游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集思广义,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方案,以保证道路畅通,停车有序。

  2、加强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是提升人的素质的最有力手段。为提升雁荡山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我们每年分批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增加培训次数和加强针对性培训,尤其加强对景区内导游、摄影人员、摊店经营户、从事宗教活动人员、景区工作人员等的文明服务礼仪培训和诚信教育,全面提升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强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力度。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坚决打击流动摊贩和违规经营户,加强对各类宗教场所的管理,努力杜绝“拦车拉客”、“欺客”、“宰客”,乱收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强化同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消协、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管理,共同维护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旅游市场环境。今年2月5月,我们开展了雁荡山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此次重点查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到“四个严厉查处”: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违法行为,巩固文明燃香盛果。

  4、积极推进景区精细化管理。在前几年景区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深化管理成果,进一步推进管理标准化,服务人性化,明确岗位责职和工作标准,增加和完善景区便民服务项目,切实做好景区内管理制度、票务、交通、安全、旅游市场、环境卫生等工作,为广大游客提供便利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

  5、完善信息服务系统,打造智慧景区。为提升雁荡山的品牌形象,我们已着手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打造智慧景区。目前,雁荡山已建立了雁荡山旅游官方网站、雁荡山管委会官方微博、雁荡山微信(微信号:wz-yds)等公众服务信息宣传平台,及时向游客发布最新旅游资讯。在响岭头碧霄桥旁边安装了大型显示装置,动态显示景区即时状况,合理分流客流量,更好地服务游客。今年将完成主要景区免费wifi的覆盖及微门户、微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通过提高景区旅游信息服务的能力,不断满足游客对景区旅游信息的需求,从而提升景区整体管理水平。

  非常感谢你对雁荡山旅游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进一步推动和改进雁荡山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金涛,联系电话:13806605715。

  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

                                 2014年6月16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创建时间: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