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64/2019-00159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雁荡山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CYQD65-2019-0007 | 文号 | 乐政发〔2019〕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利奇马”台风灾后扶持农业恢复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利奇马”台风灾后扶持农业恢复生产
实施方案
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对我市造成严重破坏与影响,给全市农业带来了重大创伤和损失。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帮助农业灾后尽快恢复生产,现制定灾后扶持农业恢复生产相关补助申报、验收及兑现方案如下:
一、扶持对象、类别
全市范围内灾后恢复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经营户和市级以上农家乐等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单位。
全市范围内受灾的渔业、农业主导产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等各种产业,恢复生产所需的钢管棚架,及基地遮阳网、棚膜、冷藏库、生产用房(经设施用房备案)以及烤箱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因灾需维修或替换的;恢复生产所需的新补种或修复的种子、育苗等。
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单位恢复生产所需的农田水利和机耕路等灾后修复及重建。
二、扶持政策
(一)产业化项目恢复生产补助。按农业(渔业)恢复生产投资额20%予以灾后恢复生产应急补助。
(二)农田水利及机耕路修建补助。恢复生产所需的农田水利和机耕路等灾后修复及重建的项目,给予基建支出全额补助。
(三)金融保险补助。因灾后恢复生产需要新增银行贷款的,予以贴息补助,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灾后恢复生产投资额的70%,其中,贷款利息超过年利率3%的,按3%予以补助,未超过3%的按实际贷款利息予以补助;担保费用按实际金额的50%予以补助;参加农业保险农户自负部分的费用给予50%的补助。金融保险补助期限为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三、申报流程及验收方式
(一)产业化项目恢复生产补助。申报流程: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至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时须填写《“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申报与验收表》(附件1),并提供因“利奇马”台风造成的设施、设备受灾情况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各乡镇(街道)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审核、验收和结算办理。申报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投资额50万以下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抽查。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需一事一议。项目投入额需经有相关资质的中介审价,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二)农田水利及机耕路修建补助。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实地核查、验收和结算办理。其中修复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业主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利奇马”台风灾后农田水利及机耕路水毁项目核查表》(附件2)及验收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修复金额10万元以上的,按新建项目规定程序执行。
(三)金融补助。申报流程及补助方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须持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收贷收息凭证、担保合同、担保收费收据等相关材料自主申报至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时须填写《“利奇马”台风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申报表》(附件3),经银行核对、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予以补助。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补助年限内的每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保险补助。投保主体因“利奇马”台风造成损失,申请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须填写《“利奇马”台风灾后保险补助申报表》(附件4)。经保险公司核对、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予以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在积极组织指导受灾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灾后恢复生产的同时,做好补助政策宣传,及时做好政策处理,尽快落实灾后补助政策。
(二)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做好资金分配报备、拨付和安排使用等工作,对救灾补助资金进行项专账核算,以备审查。恢复生产(修建)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5日,需填写《“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次性汇总后交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报备。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预拨及分批下达资金到乡镇。乡镇(街道)应根据项目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恢复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存档核查记录和公示照片。市审计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三)严肃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凡发现有虚报、骗取专项补助资金行为的申报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纠正收回所补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申请农业项目补助的资格,列入黑名单。性质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9年10月28日,因为遭受“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需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申报与验收表
2.“利奇马”台风灾后农田水利及机耕路水毁项目核查表
3.“利奇马”台风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申请表
4.“利奇马”台风灾后保险补助申请表
5.“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申报与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项目地址 | 主导产品 | 生产规模 | |||||
建设内容 | 分项名称 | 规模 | 预计投资额(万元) | ||||
(一)基础设施重建或维修 | |||||||
(二)设备替换或维修 | |||||||
(三)其他 | |||||||
合 计 | |||||||
建设时间 | |||||||
申报承诺 | 本人(单位)实施的上述项目,是属于因“利奇马”台风受灾而需要修复或替换的内容,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否则,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项目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现场踏勘、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意见:
复核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业务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利奇马”台风灾后农田水利及机耕路水毁项目核查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项目业主 | 项目负责人 | |||
修复金额估算 | 联系电话 | |||
受损概况 | 例如:受损水渠**米长度,规格宽**米×高**米;受损机耕路**长度,宽度等。 | |||
受损情况 (附两张以上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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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附水毁照片两张以上(全景及局部)
2、申报表一式两份,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促进科、乡镇(街道)各一份。
附件3
“利奇马”台风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地址 | 主要建设内容 | ||||||||||||||
贷款用途 | 贷款起止时间 | ||||||||||||||
原贷款额度 | 现贷款额度 | 新增贷款额度 | |||||||||||||
现贷款利率 | 享受补助利率 | ||||||||||||||
支付贷款利息 | 申请贴息补助金额 | ||||||||||||||
担保单位 | 担保费用 | ||||||||||||||
支付担保费用 | 申请担保补助金额 | ||||||||||||||
申报承诺: 本人(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成分,愿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银行核对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贷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的,按3%予以补助,未超过的按实际贷款利息予以补助。担保费用按实际金额的50%予以补助。
2.申报时需提供(1)银行贷款合同、(2)银行借款借据、(3)收贷收息凭证、(4)担保合同、(5)担保收费收据。
附件4
“利奇马”台风灾后保险补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投保主体 | 保险项目内容 | 投保费金额 | 其中:自负金额 |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保险公司核对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户自负部分的费用给予50%的补助。
2.申报时需提供保险合同(村、镇联保方式承保的,加附保险清单)
附件5 “利奇马”台风灾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补助项目汇总表 | ||||||
乡镇(街道) | 上报时间: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恢复生产总投入 | 申请补助资金 | 负责人 | 电话 |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